昨天我提到,某新聞主管愛耍花俏,常在記者稿件的導言第一句,偽造這樣的對話:「克強先生,你被捕了,我們是警察。」同事和同業或許覺得不嚴重,但它是「無中生有」的,至少是「未經查證、想當然耳」的,是我們這行最忌諱的。這還好,某主管愛耍花俏,導言第一句常是偽造的對話.例如:"克強先生,你被捕了,我們是警察."其中,克強可換他人,警察可換海巡,真是放諸四海皆準.這還好,某主管愛耍花俏,導言第一句常是偽造的對話.例如:"克強先生,你被捕了,我們是警察."其中,克強可換他人,警察可換海巡,真是放諸四海皆準.這還好,某主管愛耍花俏,導言第一句常是偽造的對話.例如:"克強先生,你被捕了,我們是警察."其中,克強可換他人,警察可換海巡,真是放諸四海皆準.
新聞,很多時候是在報導「某某人說了些什麼話」。我曾在「新聞寫作基礎工程」中,專章討論,無非是避免引述談話的錯誤,對於無中生有的談話,自是痛恨。以下是舊文,或許能對迴避形式上的謬誤有所助益;心態上,我們當記者的一定要端莊,切莫走上造假的路。
李克強說,他休假回來了,精神飽滿。
李克強說:「我休假回來了,精神飽滿。」
第1種寫法,是大家熟知且愛用的「天馬行空」;第2種,是字字有所本的「引述」。
我們先討論「引述」,它常見的謬誤包括:
李克強說:我休假回來了,精神飽滿。
(說明:未加上下引號。)
李克強說,我休假回來了,精神飽滿。
(說明:不是引述,應用第3人稱。)
李克強說:「我休假回來了,精神飽滿」。
(說明:引號內沒有句號斷句,或句號誤移引號外。)
李克強說:「我休假回來了,精神飽滿。」。
(說明:下引號也可斷句,後面不必再接句號。)
引述,通常用來呈現知名人士的關鍵意見,或是小人物特別幽默、哀傷或生氣的話語。
它由冒號開始,上下引號之間是1個完整的句子,或數個句子組合的1段談話。
也就是說,下引號之前,應該是句號、問號或驚歎號,用來結束1句或1段談話。
當然,我們也可以使用倒裝或分隔等技法,例如:
「我休假回來了,精神飽滿。」李克強笑著說。
「我休假回來了,」李克強邊伸懶腰邊說:「精神飽滿得很。」
引述,最重要的是內容的精確。
知名人士的關鍵意見常會產生深遠的影響,1個字都錯不得,我們一但決定「引述」,就要再三確認,包括重聽錄音和比對電視等其它媒體的報導。
「1對1」的採訪時,我們最好在取得當事人的同意下錄音;這也是「引述」的標準前置作業。
訪談過程中,如果聽到某些突兀、特別關鍵的字句,也應該當場再確認:
「請問,你剛剛這麼說,是不是(------)這樣的意思;我有聽錯或誤解嗎?我可以在報導中引述你這句話嗎?」
採用「引述」法,像極阿難尊者轉述佛祖講法必提的「如是我聞」,是一種對真理的恭謹。如,永遠不變;是,永遠沒錯。記者對資訊的恭謹,更不容替採訪對象無中生出話語。
至於採用「天馬行空」而非「引述」的方式報導某人的談話,一個好記者同樣也不會扭曲當事人談話的本意,甚至會以精確、美麗的文字去潤飾。
問題是,你我絕大多數記者都沒有這麼好的能力,只能從形式上去避免謬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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