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季鸞(1888~1941年),名熾章,字季鸞,筆名一葦、老兵,1926年在《大公報》刊《本社同人之旨趣》:
第1,不黨。
黨非可鄙之辭。各國皆有黨,亦皆有黨報。不黨云者,特聲明本社對於中國各黨閥派系,一切無聯帶關係已耳。惟不黨非中立之意,亦非敵視黨系之謂。今者土崩瓦解,國且不國,吾人安有中立袖手之餘地?而各黨系皆中國之人,吾人既不黨,故原則上等視各黨,純以公民之地位發表意見,此外無成見,無背景。凡其行為利於國者,吾人擁護之;其害國者,糾彈之。勉附清議之末。以彰是非之公,區區之願,在於是矣。
第2,不賣。
欲言論獨立,貴經濟自存。故吾人聲明不以言論作交易。換言之,不受一切帶有政治性質之金錢補助,且不接收政治方面之入股投資是也。是以吾人之言論,或不免圃於知識及感情,而斷不為金錢所左右。本社之於全國人士,除同胞關係一點外,一切等於白紙,惟願賴社會公眾之同情,使之繼續成長發達而已。
第3,不私。
本社同人,除願忠於報紙固有之職務外,並無私圖。易言之,對於報紙並無私用,願向全國開放,使為公眾喉舌。
第4,不盲。
不盲者,非自詡其明,乃自勉之詞。夫隨聲附和,是謂盲從;一知半解,是謂盲信;感情衝動,不事詳求,是謂盲動;評低激烈,昧於事實,是謂盲爭。吾人誠不明,而不願自陷於盲。
這「4不」,見刊於9月1日,但不是記者節的由來。這節日,源自於省主席槍斃記者。
劉煜生(1900~1933年)在江蘇鎮江創辦《江聲日報》。顧祝同主政江蘇後,令各縣設立毒品緝查所,從中抽取苛稅,劉煜生公開指摘變相賣鴉片。江蘇省民政廳長趙啟祿曾任顧祝同軍中參謀長,鴉片癮很大,又好狎妓。劉煜生偵得趙啟祿常寓居上海某高級旅館,便帶了照相機,冒充省府要員,瞞過茶房直入內室;趙啟祿一榻橫陳,在妓女陪伴下吞雲吐霧,劉煜生攝其「雅姿」,反身離去。不久,照片在上海一家報紙刊出,趙啟祿很是狼狽。
《江聲日報》有一個副刊名為《鐵犁》,經常發表一些不滿現實、傾向進步的文藝作品,顧祝同和趙啟祿命人找出幾段「反動」文字,羅織罪名, 1932年7月26日查封《江聲日報》,將劉煜生押解至省會戒嚴司令部訊辦。 1933年1月21日,顧祝同下令槍決,劉煜生臨死大呼「擁護中國國民黨」、「擁護國民政府」等口號,並高唱「三民主義,吾黨所宗」,表明並非「共匪」。
至此,中國新聞界大譁。1933年9月1日,國民黨政府行政院發出《保護新聞事業人員》的通令:「各省市政府、各軍隊軍事機關,對於新聞事業人員,一體切實保護。」接著改組江蘇省政府,陳果夫為省主席,顧祝同轉任豫鄂皖湘贛北路勦匪總司令。
1934年8月,杭州新聞記者公會發出通電,倡議9月1日為記者節。這年9月1日,各地新聞界舉行各類紀念活動,有的報紙還休業一天。但《大公報》評論說:「有了通令,仍然把記者壓得喘不過氣來,所以我們以為與其停刊紀念,還不如積極地要求解放言論,作有效的維護。」 1935年起,「九一」記者節得到新聞界的承認。
1949年共產黨取得中國政權,改定11月8日為記者節;國民黨政府來台,記者節仍為9月1日。1993年,聯合國定5月3日為記者節,國共雙方都不鳥,你我台灣記者更渾然不知,照過我們的「九一」記者節,張季鸞之「4不」,從此多了兩不,合為「不黨、不私、不賣、不盲、不鳥、不知」之「6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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